今天是:
手机版
手机浏览网站
微信
关注微信平台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华阴市纪委监委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简介
日期:2020-12-30 来源:

中共华阴市纪委机关、市监委设18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单位,11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华阴市纪委监委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第一纪检监察室

第二纪检监察室

第三纪检监察室

第四纪检监察室

第五纪检监察室

第六纪检监察室

第七纪检监察室

第八纪检监察室

第九纪检监察室

第十纪检监察室

案件监督管理室

党风政风监督室

信访室

案件审理室

纪委组织部

纪委宣传部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直属单位

华阴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派驻机构

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

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

驻水务局纪检监察组

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驻教科局纪检监察组

驻法院纪检监察组

驻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委局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市纪委全委会、常委会、书记办公会及委局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负责与市纪委委员的联系;汇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委局有关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以委局机关名义发布的公文;督促检查各类工作部署、会议决定及渭南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市政府和委局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有关市人大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组织协调特邀监察员工作;组织协调委局机关公文的办理和运行管理,统筹指导归档工作;保管、使用市纪委、监察局及市纪委办公室等印章,制发派驻机构印章,负责委局机关保密工作和机要文件的办理,协调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工作;负责委局机关的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业经费预算和财务管理;负责委局机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工资福利等工作;管理机关固定资产、后勤接待、安全保卫、办公用房、办公用品、医疗保险、车辆和驾驶员以及临聘人员;承担纪检监察有关报表和机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提出我市纪检监察有关制度建设计划;负责组织、起草、审核、修订我市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参与起草市级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纪检监察法规的咨询答复和解释工作,负责对有关部门起草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意见;负责委局机关对外联络。

负责本科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部

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负责市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有关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各科室干部队伍建设,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纪委派出机构人事考察、任免及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组织建设,承办相关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承办各镇(街道)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等干部人事工作,指导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委局机关因公临时出国(境)备案和因私出国(境)办理等工作;组织办理市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市委组织部意见工作;负责全市党员干部廉政鉴定工作;负责委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宣传部

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理论政策、形势任务、决策部署、成效经验和先进典型等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及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委局机关的新闻事务,承担委局新闻发布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重点新闻网站等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指导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负责《四知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汇总、整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成果和信息资料,组织开展对纪检监察工作历史及规律的研究;组织协调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调研工作和社科理论界相关重大课题研究。

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

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综合协调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会同有关单位开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民意调查;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综合协调应由委局机关参与的,对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处理,指导、督办有关部门对相关事故、事件的处理;监督检查承担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协调查处各单位在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负责全市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等工作;协调指导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廉政风险防控和预防腐败工作;对全市预防腐败工作进行政策理论和课题研究,制定预防腐败的制度。

负责本科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信访室

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处理网络举报;提供信访举报信息,向委局领导报告重要举报情况;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并督办有关检举、控告和申诉事项,审核办理结果;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检举、控告进行核实;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

负责本科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市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相关纪检监察室;在向市委报告的同时,向渭南市纪委报告市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负责查办案件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跨镇(街道)跨部门协作办案机制,归口管理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负责国(境)内追逃防逃相关工作,建立健全追逃防逃国内协调机制;负责对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委局办案场所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办案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督促查办渭南市纪委监委、市委和委局领导批办、交办案件及办理相关事项;负责对全市查办案件及其相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的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委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负责本科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第一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对涉及的市管干部实施责任追究;督促联系单位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中央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承办联系单位市管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和复杂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承办联系单位应由委局机关参与的,对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提出处理建议,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监督、指导联系单位案件查处工作;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监督指导联系单位上报问题线索处置;协助、配合市纪委组织部开展市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市委组织部意见等工作,参加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协调对联系单位市管干部的诫勉谈话工作;负责了解联系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情况,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协助考察了解联系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协助考察了解联系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负责本科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第二纪检监察室

职责同第一纪检监察室

(九)第三纪检监察室

职责同第一纪检监察室

(十)第四纪检监察室

职责同第一纪检监察室

(十一)第五纪检监察室

职责同第一纪检监察室

(十二)第六纪检监察室

职责同第一纪检监察室

(十三)第七纪检监察室

职责同第一纪检监察室

(十四)第八纪检监察室

职责同第一纪检监察室

(十五)第九纪检监察室

职责同第一纪检监察室

(十六)第十纪检监察室

职责同第一纪检监察室

(十七)案件审理室

审理市纪委机关、市监委直接立案查办的案件;审核各镇(街道)党委、政府和市级部门党委(党组)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承办党员、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提出的复查复议、复审复核案件,拟定审理、复查工作程序性规定;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审理、复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督办执行处分决定;承担市监委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办市监委给予的行政处分的解除工作。

负责本科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负责受理对委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机关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受理对市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及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受理对镇(街道)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负责人及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规定,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负责本科室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11个

驻市委纪检监察组;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统战部纪检监察组;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卫建局纪检监察组;驻水务局纪检监察组;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驻教科局纪检监察组;驻教科局纪检监察组;驻法院纪检监察组。

工作职责:

派驻机构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市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市纪委监委负责。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含归口监督单位,下同)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派驻机构履行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责任,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日常工作。派驻机构要突出监督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要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委管理干部和驻在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

1.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市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

2.经市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委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委管理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负责审查驻在部门非市委管理的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

3.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的组织提出问责建议。

4.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班子和市委管理的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报告;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会同驻在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

5.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负责调查驻在部门非市委管理的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案件;涉嫌职务犯罪案件交由市监委处置,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派驻机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

6.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7.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8.完成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直属单位:华阴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工作职责: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信息化技术体系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实施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技术体系的建设。具体内容包括:(一)负责采集华阴市全市监督对象信息,建设监督对象基础信息库,提高监督执纪工作效率,实现精准监督。(二)负责华阴市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以信息化构建全方位监督制约机制,实现举报数据的全面覆盖,监督制约严密高效、数据分析准确可靠、网络信息安全可控的综合效果。(三)负责华阴市视频会商平台建设,推动实现全系统的交互式行政会议和面对面的视频交流,为系统各级领导与下属部门进行沟通和交流提供多媒体网络平台支持,提高在行政、服务和管理方面的效率。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