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华阴市纪委监察局把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定期接访制度作为制度创新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为抓手, 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华阴市纪委监察局从2017年10月起实行委局领导和纪检监察干部定期接访制度。
定期接访制度规定,委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主任、副主任每年到信访接待室接访不少于2天;机关其他干部每年到信访接待室接访不少于3天;各镇(街道)纪委书记及副书记、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纪委(纪检组)书记(纪检组长)每年到信访接待室接访不少于5天,接访期间一律不参与本单位(科、室)工作。同时制定了包含接访领导姓名、职务、时间等信息的《华阴市纪检监察系统定期接访安排表》。
定期接访制度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信访接待室接访期间,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倾听群众诉求,耐心细致做好接访工作,认真填写接访工作记录、撰写接访体会、熟悉信件办理流程和工作程序,积极参与市纪委监察局业务室的具体工作,为今后的纪检信访工作打下坚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