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太华路街道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7年8月3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太华路街道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姜鹏主持召开向太华路街道党委书记李广居的反馈会议。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杨柳青代表市委第四巡察组分别向李广居和太华路街道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大可出席会议并讲话,李广居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6月5日至8月4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太华路街道党委开展了巡察。巡察组紧紧围绕“一个中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盯“三大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突出“四个重点”,一是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二是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三是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四是着力发现是否存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违规提拔干部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市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作为主要任务。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五人小组”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杨柳青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太华路街道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适应党建工作新常态,抓好“六大纪律”执行和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太华路街道党委存在贯彻落实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贯彻落实“五位一体”“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与太华路街道实际结合不紧密,作为华阴“核心区”的优势发挥不明显;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彻底;党的领导弱化,委员作用发挥不到位。党委抓党建工作不力;村(社区)党建抓的不实;作风建设抓的不严。党委主体责任意识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街道纪委主业荒疏,执纪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多发等问题。同时,巡察组还收到一些涉及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己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杨柳青向太华路党委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对镇村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查快办,形成震慑。二是对标《渭南市基层党建工作基本规范》,结合“三抓三促一提升”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村账镇管”工作的领导,规范程序,从严管理,明确分工,形成合力。三是结合“作风建设转变年”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克服浮躁情绪和急功近利思想,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察民情、解民忧、助民富。运用“三项机制”,强化干部日常监督考核、教育管理,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四是结合反馈问题,扎扎实实进行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召开党委会进行深刻剖析,透过现象看本质、对照问题补短板,列清单、摆问题、明措施、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
刘大可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太华路街道党委要把学习习总书记7月26日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按照市委要求,强化政治责任,把承担整改主体责任作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具体化、实践化,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纠正、纠错、纠偏,一件一件抓,把“四个意识”体现在具体行动中。党委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坚决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要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决不允许把整改主体责任推给下级,坚决杜绝把层层传导压力变成层层推卸责任,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开展问题整改。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市太华路街道党委要在本系统各级党组织进行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监督。市委巡察办将适时组织开展对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李广居表示,对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太华路街道党委将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刻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建立问题清单、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问题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市委第四巡察组有关成员,太华路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驻办工作队、机关干部、各党(总)支部书记、村(社区)主任、各村第一书记、基层站所负责人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