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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晓宏:深入贯彻新修改的巡视条例 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
日期:2017-07-19 08:07 来源: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浏览次数:

深入贯彻新修改的巡视条例
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黎晓宏

  2017年7月14日,中共中央公开发布《关于修改〈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决定》和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把握精神实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不断提高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水平。王岐山同志专门发表署名文章,提出具体要求。各级巡视机构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坚决落实《条例》新精神新要求新部署,以实际行动不断深化政治巡视,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支撑。

  认真学习《条例》新精神
  切实把握巡视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领导坚强有力,全面推进巡视实践、理论和制度创新,巡视强度、力度和效果大幅提升,成为党内监督的亮丽“名片”。《条例》全面总结党的十八以来巡视实践和理论创新成果,实现了巡视实践、理论和制度成果的高度统一,为深入推进巡视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

  一是深化实践创新,实现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一届任期内巡视全覆盖是党中央作出的政治承诺,展现了党内监督没有禁区的鲜明立场。十八届中央不断探索巡视全覆盖的有效途径,在四年多时间里,组织开展12轮巡视,派出160个组次,共巡视277个党组织,如期实现一届任期内全覆盖目标。在领导体制上,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加强对省区市和中央单位巡视工作的领导,推进示范传导、检查传导、制度传导,不断深化省区市巡视工作,规范中央单位巡视工作,探索市县巡察,形成了巡视巡察监督立体网络格局。在组织制度上,实行“三个不固定”“一次一授权”;在安排任务上,坚持“常专结合”“板块轮动”;在工作方式上,开展“巡查式”“点穴式”“回访式”“机动式”巡视。在成果运用上,抓住巡视反馈和整改以及问题线索移交和处置等关键环节,综合用好巡视成果,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开展巡视整改督查,确保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坚持以下看上,透过现象看本质,对共性问题归纳提炼,为深化改革提供问题导向参考,发挥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二是深化理论创新,明确政治巡视。巡视工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经历“三次深化”,定位越来越精准,指向越来越聚焦,作用越来越彰显。第一次深化围绕“四个着力”,即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廉洁纪律、违反组织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把发现问题作为主要任务,发挥了震慑作用。第二次深化围绕“六项纪律”,突出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强化了巡视遏制作用。第三次深化围绕政治巡视,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突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抓住了根本性、全局性、方向性问题,有力促进管党治党迈向标本兼治。

  三是深化制度创新,修改巡视条例。十八届中央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2015年、2017年两次修改巡视条例,为依纪依规开展巡视提供基本遵循。第一次修订,对巡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方式权限、纪律要求等作出全面规范。第二次修改,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遵照“必要可行、突出重点、与时俱进、依纪依规”四条原则,重点对政治巡视、一届任期全覆盖、中央和国家机关巡视、市县巡察等作出明确规定。与此同时,中央巡视办制定了46项配套制度,修改了《关于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中央巡视组开展巡视的规定》4个工作规则,建立了与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公检法司等方面10个协调协作机制,不断扎紧制度笼子。

  深入理解《条例》新要求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

  政治巡视是十八届中央巡视工作的重要成果,也是这次《条例》修改的重点和亮点。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要深刻把握政治巡视内涵,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

  一要明确政治巡视定位。定位准才能思路清、方向明。巡视要着眼于实现党的历史使命,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目的,加强党的建设作为根本途径,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根本保障。要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把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凸显出来,督促被巡视党组织结合实际,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政治高度,督促被巡视党组织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抓好选人用人这个导向,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着力解决党的建设缺失等问题,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督促被巡视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强化党内监督,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

  二要明确政治巡视站位。政治站位体现政治高度。巡视要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政治要求,发挥巡视监督政治作用。要注重从政治上发现问题,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认识政治和业务的关系,把政治和业务有机统一起来,善于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要注重从政治上对照看齐,突出“四个意识”这个政治标杆,紧扣中央重大决策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照看齐找差距,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注重从政治上把握全局,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结合实际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

  三要明确政治巡视要求。巡视是政治巡视。要立足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问题导向、坚守价值取向。开展监督检查要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面对歪风邪气敢于较真碰硬,坚决同一切弱化先进性、损害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查找政治偏差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践行根本宗旨要坚守价值取向,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群众关心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重要监督内容,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增强群众获得感。

  四要明确政治巡视重点。聚焦才能聚力,聚力才有突破。巡视监督重点必须聚焦聚焦再聚焦,不断提高针对性。要突出“三大问题”,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发挥从严治党利剑作用。要突出“两个责任”,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摆在突出位置,既查找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也检查纪检机关(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推动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要突出“关键少数”,重点监督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盯住党委(党组)不放,坚持以下看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五要明确政治巡视目标。目标决定任务,任务凝聚力量。政治巡视的目标就是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止“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等要求,重点检查党委(党组)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制定和实施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情况,确保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筑牢理想信念“压舱石”,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风向标”,抓住密切联系群众“生命线”,坚决铲除腐败“污染源”,扎紧纪律规矩“铁笼子”,构建良好政治生态。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通过监督检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执行情况,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六要明确政治巡视作用。巡视要切实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政治“探照灯”作用,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必须立足震慑,发挥利剑利器作用,通过对被巡视党组织全面“政治扫描”,找出“病症”,揭示“病因”,开出“药方”,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必须立足遏制,发挥政治导向作用,落实“双反馈”“双责任”“双报告”“双公开”制度,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加强线索处置和问题整改;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握“树木”和“森林”关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必须立足治本,发挥标本兼治作用,分析梳理、总结归纳发现的普遍性、共性问题,向党委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问题导向参考,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七要明确政治巡视战略。小胜凭精进,大成靠战略。巡视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部署,是促进标本兼治的战略举措,要保持不忘初心的战略定力。进一步完善巡视战略部署,推动形成中央巡视、省区市和中央单位巡视、市县巡察工作“横向全覆盖、纵向全链接、全国一盘棋”的战略格局。进一步创新巡视战略举措,坚持与时俱进,创新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方法,不断调整监督路径,做到继承和发展相结合,发挥“路径依赖正效应”。进一步保持巡视战略定力,深刻认识党中央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始终保持思想定力、政治定力、道德定力,踩着不变的步伐,把巡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坚决贯彻《条例》新部署
  不断完善巡视巡察工作战略格局

  《条例》在规定省区市巡视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可以实行巡视制度,市县建立巡察制度。要按照《条例》要求,深入推进省区市巡视工作,统筹推进中央单位巡视和市县巡察,推动形成以中央巡视为主体、省区市和中央单位巡视为基础、市县巡察为延伸的工作格局。

  第一,通过“四个完善”,推动省区市巡视深化发展。省区市巡视是巡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贯彻《条例》,要切实加强对省区市巡视工作的领导,推动省区市巡视向纵深发展。要完善巡视规划。结合各地实际,提前谋划新一届党委巡视规划,合理界定巡视对象,统筹安排巡视任务,切实保障巡视效果,有效发挥巡视利剑作用。要完善工作制度。根据《条例》新精神和实践新要求,抓紧修改实施办法,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要完善组织方式。总结上轮巡视全覆盖的经验做法,突出常专结合、“板块轮动”,针对不同巡视对象优化组织方式,形成整体合力。要完善成果运用。抓住被巡视党组织、纪检机关、组织人事、审计以及党委政府主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等“五类主体”,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完善督查督办制度,推动巡视成果落到实处。

  第二,通过“三个强化”,推动中央单位巡视规范发展。中央和国家机关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权力集中、地位重要。要对照《条例》新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央单位巡视工作。要强化主体责任。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议事规则。党组(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推进巡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组织谋划巡视工作,合理配备巡视力量,加快巡视节奏,扩大监督范围。尤其要及时听取巡视汇报、研究决定巡视成果运用等重要事项,确保巡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强化问题导向。对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发现问题、找出差距,着力解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要强化监督合力。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结合本系统本单位特点和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与省区市巡视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切实增强巡视监督合力。

  第三,通过“四抓”,推动市县巡察延伸发展。市县巡察是巡视工作的有效延伸和拓展。目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部署开展了巡察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还处于探索阶段。必须按照《条例》新部署,扎实推进巡察工作延伸发展。要抓统筹指导。着眼于提高巡察工作有效性,制定中长期规划,推动巡察工作深入发展。未开展巡察工作的市县要抓紧部署,力争十九大前在市县一级全面推开。要抓政治巡察。结合基层特点,着力发现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惠民资金尤其是扶贫资金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谋取私利妄作为、滥用职权胡作为等脱离群众影响党群干群关系问题,以及“雁过拔毛”“小官巨贪”“乡匪村霸”等腐败问题,促进基层组织建设和政权建设。要抓深化延伸。进一步向乡镇和村级延伸监督触角,努力破解熟人社会、宗族宗教宗派势力干扰,以及“以乡带村”延伸式专项巡察等难点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建立工作台账,通过下发交办函、督办函、上门了解、按时报告等方式,推动巡察成果落地。要抓联动对接。探索建立巡视巡察联动机制,实现巡视巡察有效衔接,强化监督效果,不断提升巡察工作水平。

  贯彻《条例》是中央的要求。各级巡视机构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对学习贯彻《条例》情况开展自查,对市县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中央巡视办将适时进行督查,确保《条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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