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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阴:召开市委2017年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大会
日期:2017-06-05 17:16 来源: 四知网 作者:姜鹏 吴斌 浏览次数:

    

      6月2日,华阴市委召开2017年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大会,观看了市委巡察工作宣传片,传达了中、省、市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宣读了《市委2017年第一轮巡察工作巡察组人员授权名单》,渭南市委巡察办副主任王东同志站在全市的角度,对我市巡察工作进行了指导。最后,市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军政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党锋主持。

                                                                                        

      李书记指出,开展巡察工作,是市委全面贯彻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掌握被巡察单位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问题的有效途径,更是充分运用廉洁自律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党纪处分条例、巡视条例等制度利器,督促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促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持续转变作风、带头争先创优,为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强大动力和纪律保证。
      李书记强调,市委巡察办是市委巡察工作的日常性办公机构,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政法机关、财税、审计、信访等部门要全力配合,为巡察提供人员、信息等保障,使巡察组能够带着精兵强将、带着问题、带着信息深入被巡察单位,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提高巡察效率。
      李军政要求,巡察组是“钦差”,拿着“尚方宝剑”,这既是权力,更是责任。有权不能任性,用权就要担责。市委四个巡察组要认真学习巡视巡察有关规定,严守巡察工作纪律,严格按照工作职责权限开展工作;被巡察单位要确定一名班子成员作为联络员,与巡察组做好对接。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做表态发言或书面承诺。被巡察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和问题,确保巡察组了解真情况、发现真问题。各级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整改落实没有退路,更不允许讨价还价。被巡察单位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纪检监察机关要优先办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做到发现一批、移交一批、查处一批,实现巡察效果的最大化。
      全体市级在家领导,市委巡察组、市委巡察办全体同志,各驻镇工作队队长,各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纪委书记,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市委各常委部门、法、检、公、工会第一副职,市纪委常委及各室(部、中心)负责同志,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及各科室负责同志,共计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首轮巡察,市委共成立4个巡察组,巡察日期从6月5日开始至8月4日结束,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岳庙办、太华办、市公安局、市卫计局4个单位开展巡察。
      会议结束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加第一轮巡察的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巡察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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