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安排部署,十七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对市委编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老干局、市委党校、市总工会、市工商业联合会、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中心等12个部门及群团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截至7月18日,市委4个巡察组已全部完成进驻。
进驻前,各巡察组与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召开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并提出要求。在进驻动员会上,市委各巡察组组长传达了市委书记李晓曦在十七届市委巡察工作会议暨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要求各被巡察单位认真抓好本次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强化政治担当,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巡察组将紧盯“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紧紧依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如实向市委报告问题,确保圆满完成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及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分别出席了各单位巡察进驻动员会,就本轮巡察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上级部门对巡视巡察工作的新定位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巡察工作和支持配合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发挥政治监督和政治导向作用,重点审视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担当和政治责任,深入查找和纠正政治偏差;三要增强接受监督的政治自觉,全力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开展工作,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接受巡察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主动查摆、系统梳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实事求是向巡察组反映情况。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表示将坚决拥护市委决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力支持配合接受巡察,主动认领问题,扎实做好巡察整改落实,确保巡察工作取得成效。
本轮巡察为期3个月。巡察期间,巡察组张贴巡察公告、悬挂意见箱、公开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7月--8月)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9月)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按照巡察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