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委统战部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司江涛同志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徐东同志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委统战部副部长薛英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张克增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组组长王永谋、市委统战部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司江涛指出,市委统战部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巡察的重要意义,紧扣“三个聚焦”,牢牢把握开展巡察的重点任务,强化政治担当,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完成好巡察任务,要以本次巡察为契机,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巡察前开展自查的问题,要闻风而动、即知即改;对巡察中指出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要扭住不放、立行立改;对巡察后反馈的问题,要统筹研究、全面整改。
徐东强调,在此次巡察期间,市委统战部要认真检查党组织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党员作风建设等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市委巡察组做好听取汇报、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民主测评、调阅资料、下沉了解等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对发现的问题,积极改进,推动统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上一层楼。
薛英表示,要按照市委巡察组的要求,全力支持巡察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一要统一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巡察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对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积极主动接受巡察组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巡察工作要求。二要及时准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持党性原则,严守政治和组织纪律,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传导到位、任务落实到位。三要以巡察为契机,改进提高各项工作。统战部全体党员干部要以这次接受巡察为契机,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对照中、省、市作风建设和机关建设的各项规定,进行自查自纠,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真正把作风抓实抓细,依法履职,推动我市统战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据悉,市委巡察组将在市委统战部工作两个月。巡察期间(2020年10月10日-12月10日)分别设专门值班电话:19809130191,邮箱:hyswxcb03@163.com。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委统战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委统战部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