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抓实基层监督“最后一公里”,督促村级党组织书记和监委会主任履职尽责,不断提升服务群众能力水平,近日,华山镇召开2021年度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监委会主任“述责述廉”工作评议会议。辖区“两代表一委员”,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监委会主任,部分包村干部、群众代表等参加会议。
此次述责述廉通过述、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述责述廉会上,10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监委会主任围绕农村“三资”管理、我为群众办实事、信访问题化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贯彻落实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等情况依次进行了述责述廉。随后,参会人员对述责述廉对象进行了民主测评。
会议指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更好地发挥“头雁精神”,监委会主任要立足本职,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要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切入点,为民办好实事,为民把实事办好。要以“大提升转作风”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工作,着力在化解问题上出实招、求实效,特别是要紧密结合村情社情实际,借助乡村振兴的“东风”,大力发展集体产业,为巩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下好“先手棋”。
会议要求,要不断发挥村级述责述廉干群“连心桥”、监督“新平台”担当“新引擎”的重要作用,将村级述责述廉工作作为完善“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的重要补充,推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向基层延伸,不断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持续推进化解村级矛盾纠纷,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要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村(社)巡察、日常监督检查,作为干部作风大排查大整治的重点内容,持续跟进监督,全面开展检视,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与信访积案化解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促改,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建章立制,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