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结合全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廉洁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发挥廉洁教育基础作用,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逐步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系统规划,突出重点,以廉洁文化示范点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整合资源,创新载体,丰富内涵,不断提升廉洁文化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覆盖面和品牌化,在全市范围内弘扬“崇廉尚洁、廉荣贪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和道德观念,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提供强大文化支撑,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示范点创建标准及要求
全市各级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打造,以培养优良的党风政风为目标,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全体干部为对象,将廉洁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不断推进作风建设,使勤政、廉政、善政成为广大党员干部最基本的从政意识,着力营造全市清廉文化氛围。
有机制。成立廉洁文化建设领导小组,有分管领导和专项工作人员,制定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廉洁文化教育与时俱进,常新常在。
有氛围。要积极营造学习氛围,采取中心组学习、组织生活会、讲廉洁党课等多种形式,着重抓好对党员干部党的基本理论学习,注重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抓好党纪法规的学习。
有阵地。要有廉洁文化活动场所,有学习宣传阵地,可设立“廉洁书屋”“廉洁读书角”等,定期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座谈等活动。
有载体。要不断丰富载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洁文化活动,如开展以廉洁文化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征文、廉洁歌曲传唱等活动,找准廉洁文化创建的切入点、结合点,增强廉洁文化的影响力。
有特色。要充分挖掘本部门本系统廉洁元素和廉洁思想,深入挖掘红色基因、历史传承等文化资源,精心谋划,合理布局,创新载体,打造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廉洁文化示范点,建成具有特色的“廉洁文化”风景线。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5日前)
市纪委监委印发工作实施方案,各单位积极组织开展,结合实际制定能够体现本单位特色的示范点打造实施方案。
(二)实施创建阶段(7月15日-11月30前)
各单位要做好示范点硬件实施的建设,做到实施有方案、宣传有阵地、活动有场所、展示有载体、创建有特色,根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确保创建工作出实效。
(三)申报验收阶段(12月31日前)
示范点创建单位在创建完成后,及时填写华阴市廉洁文化示范点申报表,收集相关材料报市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通过实地查看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的形式,对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验收,确保廉洁文化示范点建出成效、建出特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示范点创建的重要性,要坚持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全体党员干部主动参与、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精心制作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联系实际,紧扣主题。开展廉洁文化示范点的创建,要紧紧围绕本单位工作职能,把培养人、教育人、确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人生观、价值观作为示范点创建之本,充分发挥示范点在提高全体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意识中的积极作用。
(三)立足职责,打造特色。全市各级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崇廉尚廉主题,结合工作,以形式多样的活动打造本单位廉洁文化阵地建设的特色、亮点,发挥好带头和示范作用。
(四)强化督查,力求实效。廉洁文化示范点的创建作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市纪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现场查看各单位示范点创建的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批评、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