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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省委全委会作用的意见
日期:2013-01-06 09:48 来源: 四知网 作者:四知网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强化省委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全面提高省委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党内有关规定,现就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省委全委会作用提出如下意见。
    一、严格遵守党章,履行基本职责
    1、全委会工作基本原则。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结合实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的决定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凡属全委会职责范围内决定的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坚持依法执政,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2、全委会工作基本职责。对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制定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党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措施;听取和审议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对常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议;决定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推荐、票决重要干部,对常委会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评议;对常委会提请决定的问题或必须由全委会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二、加强思想建设,提高政治素质
    3、强化理论武装。全体委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筑牢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和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落实全委会决定决议,维护省委集体领导,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4、搞好集中培训。全体委员以参加常委中心组学习或全委会集体学习的形式,每年集体培训学习不少于2次。集中培训要增强针对性,根据中央和省委中心工作确定集中培训学习内容,要在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党的历史的同时,学习现代市场经济、现代科技、现代国际关系、现代管理、法律等知识,学习哲学、历史、优秀传统文化,扩大提升知识面,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各种利益关系的能力和务实创新的能力。全体委员要带头到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等基层单位作形势报告,每年不少于一次,宣讲党的创新理论,年底书面向省委报告个人理论学习和到基层宣讲情况。
    5、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要把学习理论与联系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提高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实践发展的能力。要把学习理论与联系个人思想实际结合起来,与推动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转化为推动发展的措施,转化为领导全省人民全面建设西部强省的强大动力和本领,以观念的更新推动发展的提速,以思想的领先促进发展的率先,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努力形成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全面建设西部强省的生动局面。
    三、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6、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全委会讨论议题,除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外,还要着力解决陕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具体题目由省委常委会事前征求委员意见后确定。议题确定后,全委会成员都应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意见,提出解决方案。全委会讨论重大问题,须听取省人大、省政协和省级人民团体意见,必要时还需组织专家学者论证、评估,应经政治协商的内容要按政治协商有关规定办理。全委会闭会期间急需任用属于全委会票决范围内的个别重要干部,由常委会充分征求全委会成员意见后作出决定。
    7、实行全委会票决重要干部。充分发扬民主,票决重要干部。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常委会讨论拟任用人选提请全委会票决。全体委员要正确行使权力,正确对待票决。在票决重要干部时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原则和班子结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视实践成绩和社会形象。全体委员要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独立思考,慎重投票。
    8、严格全委会表决程序。全委会进行表决时,以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意见不能计入票数。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采取举手、按电子表决器、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进行。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重大问题,应进行投票表决。票决重要干部时,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四、健全规章制度,构建科学工作机制
    9、完善会议组织制度。全委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全委会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提前通知各成员,不涉密的材料一般同时送达。全委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10、完善列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和会议内容,适时邀请部分省党代会代表列席全委会、部分全委会成员列席常委会,参加有关重大问题的决策讨论。完善党员定期评议领导班子制度,适时邀请部分基层党员旁听全委会、常委会,参与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评议,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增强党内生活原则性和透明度。
    11、健全监督常委会制度。充分发挥全委会对常委会及其成员的监督和评议职能,召开全委会例会时由常委会报告工作,常委每年底向全委会书面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全委会可采取讨论、询问和质询等形式,对常委会及其成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如需对全委会作出的决策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常委会在报告工作时应一并建议全委会作出决定。
    12、加强民主团结。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纪律,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视团结,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切实维护全委会的团结统一。襟怀坦白、光明磊落,开诚布公、相互支持,善于团结共事,不搞小动作,遇事多沟通、多商量,加强批评与自我批评,鼓励畅所欲言,不断巩固和发展团结和谐稳定、风正气顺心齐的良好局面。
    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13、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改进作风、联系群众的决定。全体委员要认真执行省委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每年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要大力倡导求真务实,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反对弄虚作假,坚持实干富民、实干兴邦,把全部精力、心思和本领用在工作上。要坚持为民服务,深入持久地开展“三问三解”活动,做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带头解决实际问题。每名全委会成员结对帮扶1-2户群众,重点联系1-3名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亲自处理群众重要来信来访,切实提高群众的满意率。
    14、大力弘扬延安精神。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大力推动节约型社会建设。下基层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省内公务活动提倡自助餐,严禁超标准、特殊化,保持共产党人艰苦朴素的政治本色。
    15、保持清正廉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廉洁从政若干规定,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办公用房和住房、车辆配备、公费出国(境)、公务接待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不接受社会吃请,不受别人请托办事打招呼、说人情,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以优秀的人格魅力、高尚的道德情操、崇高的革命气节塑造党员领导干部良好政治形象。
    16、加强领导和监督检查。要把全委会决策落实情况纳入全省目标责任制考核,分解细化任务,制定落实措施。要强化对全委会发挥作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通报情况,不断改进提高,确保落实到位。全委会成员要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接受党员、群众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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