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华阴市监委对太华办太华村华峰片区二组原组长杨新虎涉嫌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杨新虎在担任华阴市太华办太华村华峰片区二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收入不进账、虚报冒领的手段,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涉嫌职务侵占罪。
杨新虎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资金,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华阴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2022年1月29日,华阴市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杨新虎采取逮捕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