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记者从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由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查办并起诉的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原副校长陈勇、张培营受贿案,经法院审理作出判决,陈勇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60万元;张培营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
陈勇、张培营两起受贿案件,是在全国高等院校有着重大影响的副厅级领导干部受贿典型案件,是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为确保准确指控犯罪,西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安排专人负责办理,提前介入侦查取证,通过细致审查案卷材料,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完备证据体系,保证了案件及时、顺利起诉。法院庭审阶段,公诉人全面示证质证、精准指控犯罪,使该案办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陕西日报记者 吕贵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