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肃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日前,省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1、西安市未央区水务局局长刘振国在黑臭水体排查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西安市水务局先后3次要求各区对城市黑臭水体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刘振国安排该区仅对有河长的河湖水体进行了排查,并3次上报该区无黑臭水体。漏报的东三厂渠存在黑臭水体,被生态环境部检查发现并通报全国,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1月,刘振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过处分。
2、咸阳市乾县发展和改革局原副局长陈兴国、干部杨保建在退耕还林建设项目验收过程中玩忽职守问题。2015年10月,陈兴国、杨保建在巩固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建设项目验收过程中,未严格按照规定逐项实地检查验收,致使某公司项目在未完成规定要求的建设规模、内容等情况下通过验收,获得国家财政补贴资金45万元。2018年9月,陈兴国、杨保建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政务降级处分,二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安康市平利县文旅局新闻宣传报道旅游收入严重失实问题。2018年5月,该局临聘人员在起草“五一”期间旅游市场新闻稿时,未经核实就采用了“旅游综合收入8.2亿元”信息,该局旅游服务中心主任万子平、该局局长袁守波未经认真审核即同意刊发。此篇写有与实际旅游综合收入相差10倍内容的新闻稿刊发后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袁守波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万子平受到政务记过处分,有关工作人员受到责任追究。
4、铜川市王益区农林局农业机械监理站站长张惠玲弄虚作假问题。2018年3月,省大气污染专项督查组在王益区督察时,张惠玲对自己负责的秸秆禁烧工作职责不清,向督查组谎称该项工作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捏造并提供已经开展工作的虚假资料,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张惠玲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榆林市神木市卫生监督所职工杨晓艳起草文件照抄照搬问题。2018年年初,杨晓艳在起草印发一公文中,敷衍了事、照搬照抄多家单位文件,导致所拟公文中多次出现涉及纪检监察机关、财政部门、体育部门等部门职能事权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2月,杨晓艳受到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