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脱贫攻坚,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向扶贫资金“伸黑手”、“动奶酪”行为,坚决问责工作作风不实、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为警示教育全市党员干部,现将查处的8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市县两级农机局违规审批申报旭明农机合作社百库工程项目问题。2015年,白水县旭明农机合作社负责人石谢红以宝虹苹果专业合作社的2个旧果库,作为旭明农机合作社的新建果库,以旧充新申报果蔬贮藏百库工程项目。市县两级农机局有关人员在果库验收和审批、申报过程中把关不严、失职渎职,导致石谢红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40万元。市农机局原局长张力民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副局长张忠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管理科科长葛卫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管理科科长职务,管理科科员李金莉受到记过处分。县农业局原党组副书记、农机局原局长王世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原总支书记屈杜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项目股股长姚怀清、执法股股长黄小勇均受到记过处分,纪检组长高群凤受到诫勉谈话处理。石谢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套取资金已追缴。
2.澄城县冯原镇马村党委副书记阴张民优亲厚友问题。2018年4月,阴张民在负责上报马村的扶贫产业补助过程中,将他人种植的8亩黄花菜报到其妻哥名下,使其妻哥违规享受扶贫产业补贴4800元;为其继子虚报1.5亩黄花菜扶贫产业补助,冒领扶贫产业补贴900元。阴张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收缴。
3.大荔县下寨镇老庄村党支部书记郭润喜优亲厚友问题。2012年至2015年,郭润喜在担任老庄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子开具贫困证明,套取国家贫困大学生补助1.2万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郭润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4.临渭区三张镇城建办主任刘武刚收受好处费问题。2016年9月,三张镇韩家村某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到账后,为表示感谢,将2500元现金送给刘武刚,刘武刚将这笔现金用于个人开支。刘武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受钱款已退还。
5.蒲城县陈庄镇思补村村委会委员兼会计李根宝套取危房改造补贴问题。2012年8月,李根宝利用职务之便,在上报思补村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未经村两委会审议,私自将自己申报为危房改造户,违规享受危房改造补贴7900元。李根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6.蒲城县尧山镇信访工作人员王海旗履职不力问题。2014年4月,王海旗在收到县信访局转办的扶贫领域信访件后,未作收文处理,也未向分管领导和镇主要领导汇报,私自将该信访件前期调查处理结果回复给县信访局,且未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反映人答复,致使信访不断,给全县信访稳定及扶贫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王海旗受到警告处分。
7.合阳县杨家庄安置小区工作人员王金财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4年,王金财在审核移民搬迁户资料和资格过程中把关不严、工作不细心,导致他人冒用移民搬迁户资料和资格,违规享受国家补助资金2.38万元。王金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享受钱款已退回。
8.华州区住建局乡建股工作人员韩超峰审核把关不严问题。韩超峰作为分管农户档案和危改信息系统的工作人员,对2016年危房改造材料审核把关不严,重复向两户群众发放危房改造补偿款,导致本应享受危房改造补偿款的群众未得到补偿。韩超峰受到警告处分,重复发放资金已收回。
脱贫攻坚战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对人民群众做出的庄严承诺。从通报的8起典型案件来看,基层干部对国家扶贫资金,优亲厚友者有之,收受好处者有之,套取骗取者有之;对负责的脱贫攻坚工作,作风漂浮者有之,工作疏忽造成严重后果者有之。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和不良作风,严重影响了脱贫攻坚各项政策的落实,损害了基层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必须坚决查处、从严追究。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找准自身工作短板和问题症结,严把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这条线,紧盯扶贫资金项目落地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统筹力量、落实责任,真正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各级党员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检视自身,切实把作风严起来、实起来,履好职、尽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思路,持续聚焦群众身边、聚焦脱贫攻坚一线,重心下沉、集中力量,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扎实整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问责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推动迟缓等问题,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效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渭南市纪委监委)